品牌台灣

會員登入
email
密碼
加入會員
忘記密碼

品牌管理系統

「輔導台灣企業建立全面品牌管理系統」實施要點

98年度品牌台灣發展計畫—建構品牌輔導平台 「輔導台灣企業建立全面品牌管理系統」實施要點

壹、說明
20世紀末新興經濟體崛起,扮演世界工廠角色,其大量低廉產品席捲全球,「全球化」現象排山倒海而來,我中小企業受到激烈衝擊,成為茅山道士(毛利率3%到4%)產業,近來又受到金融海嘯影響,全球經濟不景氣,市場大幅衰退,廠商如何藉此蕭條時機調整體質,由代工轉為建立品牌,朝向高附加價值產品發展為下一波競爭培養實力,極需政府輔導協助。

貳、依據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98年度「品牌台灣發展計畫---建構品牌輔導平台」項下之「輔導台灣企業建立全面品牌管理系統」辦理。

參、目的
一、協助廠商從自行研發設計的作業模式,導入以行銷為主的品牌管理作業模式。
二、經由個案輔導經驗與成果,了解我國企業發展國際品牌的需求。
三、個案輔導成果可作為我國企業建構發展國際品牌管理作業模式的試金石。

肆、辦理單位
指導:經濟部
主辦: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執行: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伍、完成時間
98年11月30日
報名時間:即日起自98年3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陸、辦理方式
一、甄選參與輔導廠商
(一)參與輔導廠商資格

  1. 延續輔導廠商(8案)
    以97年度曾參與「輔導企業建立全面品牌管理系統」之廠商為對象。
  2. 新申請輔導廠商(12案)
    (1)參與「全員品牌管理實戰營」相關輔導專案之業者列為第一優先。
    (2)「十大台灣國際品牌廠商」、「台灣優良品牌廠商」、「台灣精品品牌協會」會員為主,另對有志建立品牌管理系統之業者,皆歡迎申請。
    (3)有意申請參與本案輔導者,均須填具申請書及計畫書(書面及電子檔各1份,頁數不拘,如附件1)。

(二)甄選參與輔導廠商程序

  1. 受理申請:申請參與輔導廠商,審查項目標準及評分比例如下:
    評審項目 審查內容 比例
    一、整體企劃及可行性
    • ¾健全的財務以維繫品牌聲譽
    • ¾擁有行銷網及售後服務網
    • ¾經營者是否具品牌拓展之積極度與企圖心
    • ¾產品(服務)之設計品質及生產(服務)品質優良
    • ¾企業形象良好
    • ¾具有研發創新能力
    • ¾全體員工支持自有品牌
    40%

    二、具備品牌發展潛力

    • ¾公司核心競爭力
    • ¾營業規模與近三年獲利情形
    • ¾是否曾獲得相關獎項與認證
    • ¾目標市場之產品需求達一定規模或具發展潛力
    • ¾產品是否具差異化
    30%
    三、廠商配合意願
    • ¾欲推動自有品牌的原因與目的
    • ¾預定投入自有品牌發展的資源比重
    20%
    四、其他
    • ¾是否已接受過政府相關輔導資源或補助款
    10%

 

二、品牌顧問公司提案內容
由申請參與輔導廠商配合之品牌行銷顧問公司,針對廠商現況與研究規劃,提出品牌建立、品牌架構、品牌稽核、品牌衡量、品牌保護等有效建立品牌管理作業的計畫書,內容包括如下:

  1. 研究分析廠商遭遇到的問題
    專業顧問公司根據打造國際品牌的方法與經驗,研究分析廠商目前所遭遇之問題,找出企業真正的特質與價值。
  2. 提出以品牌為導向的組織架構與作業機制
    整個企業無論是研發、設計、客戶服務等各個部門,皆為品牌的一部份,應以品牌策略為導向進行修訂,提出企業組織之品牌架構為何及其運作方式等。
  3. 品牌顧問的角色
    品牌顧問在各階段、各層級及在營運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與工作內容為何?

三、結案
參與輔導廠商須提供下列報告並辦理一場報告會
(一)品牌顧問公司須與廠商至少進行3次正式溝通會議,並將會議內容作成會議紀錄(如附件3)。
(二)廠商辦理報告會乙場。
(三)提出完整並依品牌管理作業模式規劃書面報告及光碟各3套。
(四)廠商須填具廠商結案同意書予執行單位,憑以辦理結案(結案同意書如附件4)。

柒、廠商需配合事項
一、獲選之企業必須配合「品牌台灣發展計畫」品牌輔導團隊進行輔導作業。
二、接受輔導廠商須配合「品牌台灣發展計畫」後續相關說明會及廣宣活動,提供品牌輔導成果及分享經驗。輔導成果並將作為「品牌台灣發展計畫」輔導案例供業界參考。

捌、聯絡方式
一、欲報名申請參加「輔導台灣企業建立品牌管理系統」的廠商,請先撰寫計畫書及申請表,同時將完成之計畫書及申請表乙份(若有公司型錄及附件資料請提供3份)及光碟片(由本會印製計畫書供評審委員用)逕寄「台北市11012基隆路一段333號國貿大樓5樓,外貿協會行銷專案處品牌輔導組 劉雯小姐收」。即日起受理報名,3月20日截止報名(以郵戳為憑)。
二、詢問事項請洽劉雯小姐、林秀士先生、林盈岑小姐及陳光炎先生,電話:02-27255200轉1366、1375、1313及1370分機或傳真:02-27579629,電子郵件:wendyliu@taitra.org.tw,附件資料如下。

玖、本案作業流程